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23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日期:2023-04-03 访问: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 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 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 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习和进修国际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年龄为 16-35 周岁(统一以 2023 年 9 月 1 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 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一)中文师资类项目

1.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2023 年 9 月入学, 资助期限为 2 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 (五级) 210 分、 HSKK(中级) 60 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本科生。2023 年 9 月入学, 资助期限为 4 年。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210 分、 HSKK(中级) 60 分。

3.一学年研修生。2023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 11 个 月。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专业方向分为两类: (1)国际中文教育方向,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 270 分, 具有 HSKK 成绩;(2)汉语研修方向,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 210 分,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4.一学期研修生。2023 年 9 月、 2024 年 3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 5 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 签证者。国际中文教育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 180 分, 具有 HSKK成绩。

5. 四周研修生。2023 年 7 月或 12 月入学, 资助期限为 4 周。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 签证者。汉语研修方向, 具有HSK 成绩。

(二) 奖学金线上项目

1.一学年汉语研修线上项目:每年 9 月或 3 月入学。 一 般汉语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 HSK(三级) 180 分,提供 HSKK成绩者优先。

2.一学期汉语研修线上项目:每年 9 月或 3 月入学。 一般需具有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对级别和成绩不作具体要求)。

(三)联合培养项目

中心与我校合作类奖学金,具体招生办法、简章、名额等信息及时在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更新发布。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 学费、住宿费、生 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 和综合医疗保险费。奖学金线上项目仅资助学费。

四、申请流程

1.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 cn)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进行网上报名。 2023 年 3 月 1 日起, 申请者可登录网站报名,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 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2.登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apply.bis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后登录系统,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3.奖学金获得者与我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 在线打 印获奖证书, 并按照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五、 申请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2023 年 4 月 15 日(2023 年 7 月入学);

2023 年 5 月 15 日(2023 年 9 月入学);

2023 年 9 月 15 日(2023 年 12 月入学);

2023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3 月入学)。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择优录取,于入学前约 3 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 公布评审结果。

六、关于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 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2. 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七、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者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最高学历证明(或毕业预期证明)。

(二)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

1.最高学历成绩单;

2.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

3.学习计划书(包括个人简历、汉语水平及学习经历、以往研究成果、攻读硕士课程期间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要求800字以上,用中文书写);

4.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国际中文教育本科

1.最高学历成绩单;

2.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3.学校可根据情况要求学生提供其他材料。

注: 1. 提供虚假材料者, 或申请一学期、四周课程时隐 瞒护照上的 X1 与 X2 签证记录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奖学金 资格, 申请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 入学体检不 合格、中途退学、及未经许可不按时报到、休学等情况, 取消奖学金资格。

八、联系方式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电话: 86-10-65778827

电邮: study@bisu.edu.cn

网站: admission.b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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